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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改进作风、

来源:省住建厅网站   作者:公司行办   浏览次数:2948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改进作风、
简政便民、服务发展十项措施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厅字〔2018〕22号)和《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精神,现就推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改进作风、简政便民、服务发展,制定如下具体措施。
一、简化办事流程和环节
按照应简尽简、能简尽简的原则,从今年8月始,将我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涉及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事项环节,精简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等3个主要流程。工程勘察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事项纳入施工许可流程并联办理。
  二、大力减少申报材料
在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各类申请申报材料、循环重复证明的基础上,大力减少服务对象提交各种材料。第一批减少的材料主要涉及:公租房申请事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业企业资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有关事项,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有关注册事项等12项共125种材料。
三、大幅度压缩办结时限
改革后,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事项精简为37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评审、公示时间)。
四、增加服务频次和时间
推进利企便民服务,第一批采取以下5项措施:调整公租房每年固定时间申报、年底统一摇号的分配模式,推进常态化申请审核,增加分配次数,成熟一批、分配一批,压缩轮候时间;只要农户提出危房鉴定申请,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须随即派出技术人员上门鉴定并给出处理意见;建筑业企业资质首次申请、增项和升级由每季度集中受理一次调整为工作时间随时受理;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重新)由每两个月集中受理一次调整为工作时间随时受理,延续注册由每个月集中受理一次调整为工作时间随时受理;建设工程定额解释由每周两次调整为工作时间随时受理。
五、推行“一次不跑”网上办
加强信息化建设和数据共享,第一批推进以下3项“一次不跑”措施:依托“江西省政务服务网”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试行省直单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备案“一次不跑”;省建设培训中心负责的所有工程建设“八大员”培训项目全部采用网络教学方式,不集中授课培训,实现工程建设“八大员”培训网络报名、银行转账、在线听课并测试、合格证书快递送达全过程“一次不跑”;推动市、县房管部门与工商部门信息共享,推行企业网上填报房地产经纪人信息,实现经纪机构备案“一次不跑”。
六、推进“只跑一次”马上办
积极推动审批服务事项“只跑一次”和马上响应,第一批推进以下16项“只跑一次”措施:推动市、县房管部门在商品房合同备案中“只跑一次”;实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变更事项“只跑一次”;实行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关变更和遗失补办事项“只跑一次”;实行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延续、变更和注销等注册事项及二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只跑一次”。
七、推行容缺后补和告知承诺审批改革
经申请人书面承诺,在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三证”过程中可容缺受理,在相关审批事项办结时限前补齐相关申报材料即可;在不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申请人按要求做出书面承诺,可先行核发施工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原则上在承诺后30日之内及基础施工之前提交。
八、推进政务服务“减证便民”
自即日起,落实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有关要求,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办理房屋交易备案、开具购房证明、引进人才购房优惠政策手续中,不要求申请人提供居民身份证、不动产权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手续中,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在办理建造师职业资格注册、“三类人员”安全任职资格审批、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手续中,不要求申请人提供职业资格证复印件;在办理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手续时,不要求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有关部门应利用电子影像设备留存信息,纳入档案管理,在以后办理业务时调取使用。
衔接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本级取消调整证明事项的文件要求,申请建筑施工企业(含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时,不需提供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证明材料;申请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核发(新发证)时,不要求提供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年龄要求的证明材料,改为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办理;申请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任职资格审批时,不需提供信用档案中无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的材料(盖章),改为告知承诺+部门核查的方式替代;申请省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审批时,不需提供无房产证明,改为信息共享,通过房产信息网自行查证(申请人告知登录密码);申请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时,不需提供公民身份证更正证明,改为部门核查或信息共享的方式。
九、实行统一清单管理
统一全省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业务资料清单,清单之外无需提交任何资料。统一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事项申报材料和办结时限、流程图清单,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事项、无申报材料、无办结超时。
十、推行利企便民措施
厅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试行预约周六办理业务,因故不能在工作日前来办理的或急需办理的服务对象,可通过电话预约周六办理;在厅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制作办事指南二维码,为服务对象提供直接查阅办理依据、办理流程、办理材料清单和办理时限等信息服务;在厅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增设咨询引导服务台和咨询电话,为服务对象提供咨询引导服务;在有关业务处室、单位设立联系电话和责任联系人,方便服务对象咨询和联系有关事项。
附件: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改进作风、简政便民、服务发展十项措施具体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