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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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建设局(建委)、房管局、城管局(委)、园林绿化局、水务局,各国家级风景名胜管理局(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要指示,以及6月24日省防总紧急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汛期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建办厅电〔2017〕60号)、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省防总成员紧急部署做好关键时期防汛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赣安办明电〔2017〕11号)和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赣安办明电〔2017〕12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再检查再落实
6月以来,我省出现多次强降雨过程,特别是下旬的降雨过程强度大、范围广、时间长,致灾性强,当前已进入今年防汛的关键时期。各地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对前期工作措施再检查、再落实。要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汛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
二、强化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和检查,对存在洪水、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施工工棚、宿舍,要提前进行有效防范或者报迁。要严密关注强降雨、大风等极端天气对深基坑、管沟(槽)和起重吊装、高空作业带来的不利影响,把预防深基坑坍塌、建筑边坡垮塌、围墙倒塌作为监控重点,如遇突发事件及时撤离人员和停止相关作业。
三、组织开展既有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
各地要加强老旧房屋安全排查,重点排查棚户区住房、低洼地段和临河地段老旧住房安全情况,督促房屋产权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督促物业企业强化日常巡查和维修养护管理,加强对易积水区域的防范,保证房屋共用部分的安全使用和运行。对农村住房要重点排查各类聚居点和宅基地选址安全,排查农房结构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城乡居民住房遇有重大险情隐患,要及时将全郜人员撤出危险区域。
四、加强风景名胜区安全监管
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要充分认识汛期景区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确保风景名胜区游览活动安全有序、景区设施运转正常平稳。对景区内正在使用或施工的游览步道、漂流河道、栈道、护栏、码头等基础设施,缆车、索道、吊(索)桥、各种游船、车辆等服务设施和游乐设施,以及其他各种救护、防护设施等要组织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山体危石及滑坡地带等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或暂时不能消除安全隐患的设施或者区域,要立即停止使用或者暂停开放。
五、做好城市防汛排涝工作
各地要认真落实我厅6月24日下发《关于城市防汛排涝工作的紧急通知》明传日报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防汛排涝工作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城市安全度汛。
六、抓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地要加强与气象、国土资源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联动,及时了解和掌握灾害预报信息,形成预警信息共享和风险会商联动机制,提高应对处置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要加强汛期的应急值守,严格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要加强当前安全防范信息报送,从即日起至Ⅲ级响应结束,每天16:30时以前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安全生产情况。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代章)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