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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发布春节消防提示 注意节日用火用电安全

来源:新华社北京1月10日电   作者:公司行办   浏览次数:2360


公安部发布春节消防提示 注意节日用火用电安全 
新华社北京1月10日电(记者 白阳)春节将至。伴随着节庆活动的增多、客流物流的加大,及烟花爆竹的集中燃放,火灾风险也在悄然上升。10日,公安部发布消防安全提示,提醒公众欢度佳节不忘消防安全,加强节日用火用电安全意识。
春节假期在家,取暖时要注意电器远离可燃物,电动车充电要有人看管,教育小孩不要玩火,及时清理阳台、走道、楼梯间、疏散通道的杂物,防火门要保持常闭状态,外出要关好门窗。
购买烟花爆竹,要到有销售许可证的门店购买,在指定地点安全燃放,严禁在居民住宅区、加油站、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山林、柴草堆垛、高压线附近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后,要立即清理余火和残渣。
如果在外出行,驾车或乘坐客车、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时,不要携带汽油、柴油、酒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进站上车,不在车内吸烟或使用明火。一旦发生火灾,用安全锤或坚硬的物品击碎车窗玻璃有序逃生。
购物、旅游或住宿,要注意熟悉所在场所的疏散通道位置和逃生路线,留意灭火器、防烟面罩等器材存放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如遇火灾要迅速逃生,不可贪恋钱财,更不能返回火场拿取财物。
去景区游玩时,要遵守景区的防火规定,不吸烟和乱扔烟头。进入山林景区,不要携带打火机、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不要玩火或生火野炊,防止飞火引发火灾。
此外,社会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节前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公众聚集场所要制定并演练应急疏散预案,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职责;街道社区要加强节日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等消防知识宣传培训,对居民楼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
消防部门提醒广大民众,一旦发现火灾隐患,请及时拨打96119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