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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汛期住房和城乡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   作者:公司行办   浏览次数:3034


关于做好汛期住房和城乡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赣建安委〔2016〕3号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房管局、城管局(城管委、执法局)、园林绿化局、水务局、各国家级风景名胜管理局(管委会)、省直有关厅(局、总公司):
据省气象部门预测,受超强厄尔尼诺事件影响,今年汛期出现大洪水的可能性大。根据《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赣安办字〔2016〕14号)文件,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强卫书记、鹿心社省长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要求,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树牢底线思维,切实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要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今年汛情早、洪灾可能性大的特点,分析查找本地区汛期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制定各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应对措施,按照“责任细化到位、物资储备到位、隐患排查到位、应急值守到位”的要求,早部署、早备战、早预防,切实将防范极端灾害性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汛期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
二、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消除隐患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特点,突出重点,督促指导相关企业开展防汛检查,加强隐患整改,切实消除隐患。
(一)组织开展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各地应把建筑基坑、隧道工程、管沟边坡、土石方工程、围墙作为施工现场安全检查重点,加强对地处山坡、临近挡土墙的施工工棚、宿舍和位于学校、集贸市场、城区人行路边等人口密集地段的施工临时围墙的安全检查,同时还要加强对塔吊、物料提升机和落地式脚手架等设施基础和拉结装置的排查,对存在坍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果断撤出人员和停止相关作业,遇雷雨、大风天气要停止塔吊等室外高处作业。
(二)加强对垃圾填埋场、老楼危楼以及既有建筑、风景名胜区游乐设施等安全隐患排查。要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原则,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对垃圾填埋场、老楼危楼以及既有建筑、风景名胜区游乐设施等开展安全检查,对存在洪水、滑坡、坍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严禁只考虑成本,不考虑人员安全,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要果断处置。
(三)要加强运营的市政桥梁、隧道、涵洞、城市轨道交通等重点部位的监测监控。对存在发生洪水、泥石流、崩塌落石等临水临崖重点地段和部位,要加大巡查和监测监控力度。发现有危险情况时,要及时增置危险警示标志,提醒车辆、行人谨慎通行,必要时立即阻止车辆、行人通行,并采取有力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三、强化应急管理,加强值班值守
各有关单位要密切掌握汛期雨情、水情监测等变化情况以及跟踪台风、雷电等灾害性天气过程,要切实加强汛期应急值守工作,坚持领导干部24小时值班,强化上级对下级防汛值班情况的检查、抽查。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收集、分析和传递雨情、工情和险情,全面掌握汛期安全动态,确保发生险情能及时响应,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