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今冬明春加强建筑工程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局 作者:公司行办 浏览次数:2922
关于今冬明春加强建筑工程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
赣建安监字[2014]6号
各设区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省冶金、农垦站、省直各施工企业:
冬春历来是火灾多发季节,为贯彻《关于印发<全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赣消委字[2014]7号),切实加强我省建筑工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现要求各地加强今冬明春建筑工程防火安全管理,组织开展防火安全专项检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贯彻新《安全生产法》要求,认真履行各自安全生产责任,建筑安全监管部门加强建筑工程防火安全管理,全面开展排查整治现场火灾隐患,确保全国、省、市、县“两会”和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期间,不发生亡人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各有关单位应成立相应领导小组,严密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建筑工程防火安全管理,组织指导和督促开展防火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
三、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3月全国“两会”结束。
四、工作重点
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建立健全现场防火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明确管理人员职责,严格落实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有关措施,组织开展防火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要检查施工现场防火安全与施工平面布置、材料堆放等是否符合防火要求;要检查搭建的食堂、宿舍、办公用房、材料库房等有关临时建筑是否符合防火要求,对存在明火的食堂是否落实专人负责;要检查建筑材料防火性能是否符合防火要求,尤其是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要检查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尤其是装修木制品、油漆、防水涂料、绝缘绝热材料、建筑节能材料、模板、氧气瓶、乙炔瓶、安全网等物品的存放和使用是否符合防火要求;要检查施工现场焊接管理及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应是否严格遵守动火作业审批及监护制度;要检查施工现场用电管理,特别是检查电气线路的安全监管和电气设备的正常维护、检修是否符合要求,宿舍生活用电是否存在严禁乱拉乱接;要检查消防设施管理,是否按要求配备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器材,消防通道是否畅通;要对高层建筑和既有建筑改造工程外脚手架架体材料检查;要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一线操作人员,特别是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五、工作要求
(一)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火灾安全隐患,必须下达整改通知,责令相关单位认真限时整改落实。
(二)请各设区市、专业厅局、省直单位和省直管试点县(市)建筑安全监督站于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情况,全国“两会”结束后2日前上报书面总结材料。联系人:王平, 0791-88514119,电子邮箱:
873546213@qq.com。
201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