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培训中心,省直有关单位: 按照年初下发的《关于开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赣建人[2013]18号)及《江西省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实施方案》(赣建人[2014]18号)要求,我省拟于2014年7月开始,在全省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为切实贯彻落实职业标准,有序抓好继续教育及换证工作,特提出以下补充通知: 一、继续教育按取证时间先后组织实施 继续教育原则上按取证时间先后组织实施:2014年7月--12月,对2009年--2011年取得岗位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培训及换证;2015年1月--9月,对2012年--2014年取得岗位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培训及换证。因工程项目压证等特殊原因,造成2009年--2011年取得岗位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未参加今年继续教育换证的人员,可顺延参加明年继续教育。但2012年之后取得岗位证书人员,不得提前参加今年的继续教育。 二、继续教育按属地管理原则实施 1、各设区市培训取得岗位证书的专业人员,严格按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实施,即:3601XXXXX--3611XXXXX,只能到属地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及换证,各市建设培训中心不得接收其他设区市培训取得证书的人员参加继续教育。 2、省直单位培训取得岗位证书的人员(3600XXXXX),有两种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方法:一是到原培训机构参加继续教育;二是到现企业单位属地参加设区市的继续教育。 3、院校培训取得岗位证书的人员(3612XXXXX),有两种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方式:一是到企业属地参加设区市的继续教育;二是参加省直有关单位的继续教育。 三、实行计划申报制度 各培训中心要提前一个月上报继续教育培训计划,人数可适当放宽至500--600人,教育培训时间按厅赣建人[2013]18号文件要求安排实施。 四、严格组织考试工作 严格落实本人到场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及考试。教育培训、考试由各培训中心具体组织实施,省培训中心派人参与组织考试,试卷采用省培训中心统一编写的综合试题,考试时间约90分钟。 五、岗位证书编码 1、证书编码为14位代码,共分五个段位:3 6 ☆ ☆ ☆ ☆ ☆ ☆ ☆ ☆☆☆☆☆ 江西 发证年码 岗位代码 地市码 排序号码 2、岗位代码说明: 按照建筑业、市政公用事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等确定代码号段。具体为:土建施工员101、装饰装修施工员102、设备安装施工员103、市政工程施工员104,土建质量员106、装饰装修质量员107、设备安装质量员108、市政工程质量员109,材料员111,机械员112,劳务员113,资料员114,标准员115。安全员131(发本省使用证书)。 3、地市码说明:省直00、南昌01、九江02、上饶03、抚州04、宜春05、吉安06、赣州07、景德镇08、萍乡09、新余10、鹰潭11、院校12。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 201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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