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高温酷暑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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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高温酷暑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赣建安办函〔2014〕18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省直有关厅(局、总公司):
目前,我省已进入夏季高温酷暑期,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易疲劳、中暑,同时该时期伴有雷雨等灾害性天气,为切实加强夏季高温酷暑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保障施工现场一线作业人员人身安全和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重视高温酷暑安全生产工作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应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促进安全发展,认真分析本地区夏季高温酷暑期施工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周密部署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效消除该期间安全隐患,督促有关单位切实增强酷暑高温时期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工人中暑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作业人员安全健康
全省施工单位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相关防暑降温措施,做好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饮水、饮食卫生和防暑降温等工作,切实改善农民工作业、生活环境:一要妥善安排施工计划,注意科学合理安排工期,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不得盲目地抢工期、赶进度,高温期间确需施工的,应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暑降温措施;二要适当调整工作班次和工作时间,特别是气温达到35°C以上时,要尽量避免午后高温时期露天作业,宜采用“提早上班、推迟下班、午休延长”等措施;三要在施工现场配备防暑设施、防护用品和防暑药品,定期供应凉茶等清凉饮料;四要贯彻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进一步改善作业区、生活区的通风和降温条件,确保作业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和满足防暑降温需要;五要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对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避免食品变质引发中毒事件;六要加强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完善制度,落实责任,严格动火审批制度;七要做好年纪较大(50岁以上)、身体状况不佳人员的施工作业安排,适当减轻工作强度,严格控制在高温烈日下从事高空、深基坑等劳动强度大、危险性高的工作,防止中暑事故发生。
三、突出重点,检查夏季高温安全措施落实
各级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要结合本地区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大检查、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等工作检查有关单位措施的落实,有关施工单位要认真落实夏季高温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重点做好防中暑、防触电、防雷击、防食物中毒、防火灾工作。
四、加强预警响应,妥善处理突发事故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当地气象等部门联系,做好气象部门发布高温预警后的响应工作,适时发布预警提示信息,督促施工单位将各项预防措施落实到位:一是根据夏季施工特点,制订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专人跟踪预防措施的落实;二是认真组织开展防暑降温与中暑急救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三是建立健全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四是针对性地制定中暑、食物中毒急救的应急预案,适时组织开展救援演练,不断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江西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 代章)
201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