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News & information

关于鼓励和推动全省建筑企业加快“走出去”发展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公司行办   浏览次数:2979


关于鼓励和推动全省建筑企业加快“走出去”发展的通知

 赣商务外合字〔201461

各设区市商务局、建设局(建委):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省各级商务和建设主管部门的努力下,我省有实力的建筑企业抢抓机遇,积极“走出去”开展国际工程承包,全省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呈现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江西建设”已在国际工程领域具有了一定的影响力。为进一步鼓励和推动我省建筑企业加快“走出去”发展,提升全省建筑行业的国际化发展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1)到2017年,全省每年新增对外承包工程企业20家以上,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年均增长15%以上,培育出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建筑企业,“江西建设”品牌效应在国际市场进一步显现。

  二、积极壮大建筑业“走出去”主体队伍。

  (2)省商务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立绿色通道,鼓励、扶持和推动具有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建筑企业申报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各设区市名单见附件)。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具有对外承包工程资质的企业申报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施工任务实施企业资格。

  三、支持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

  (3)鼓励、帮助和引导对外承包工程企业以“突出周边、主攻非洲、开发南美、拓展南太、探索欧美”为导向,以“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为重点,积极参与国际基础设施合作及各类互联互通项目建设。

  (4)推介、引导和帮助我省建筑企业借助中央及外省(市)大企业、大集团的资源、管理和市场等优势,积极开拓国际承包工程市场。

  (5)鼓励、支持和帮助、指导具有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的企业以融资方式承揽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带动能力强的境外工程项目,以对外承包工程带动外贸出口、对外投资和劳务输出。

  四、加大对建筑企业“走出去”的政策支持。

  (6)省商务厅建立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重点项目库,对300万美元以上的入库项目实行“一对一”跟踪服务,并在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等政策性资金中对企业入库项目的前期费用、人员保险及信用保险等进行适当补助,对项目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支持。

  (7)省商务厅组织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开展国内外业务对接和培训等活动,积极帮助企业寻找国际工程项目合作机会,不定期免费为企业培训国际工程项目经理等各类经营管理人才。

  (8)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立省级建筑工程技术专家库,针对我省企业承揽的对外承包工程遇到的难度较大的施工工艺、施工技术等问题,及时组织国内外有关专家研究会商,帮助、指导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方案。

  (9)对境外承包工程年完成营业额超1亿美元的企业,其参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的,允许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指定本企业其他负责人作为委托代理人,代表其参加和处理相关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10)本省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及其工程经营管理人员在境外完成的工程业绩,在企业资质升级、执业资格认定注册、评优评先,以及本省参加招投标资格审查时予以优先认可。

  (11)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指导、帮助本省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加强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我省在境外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的继续教育,采取远程教学等灵活方式进行。

  各设区市商务和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及协调配合,建立信息沟通和工作联动机制,紧紧抓住后金融危机时代各国普遍加大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国际基建市场需求持续上升的巨大机遇,从全面扩大开放,增强建筑企业发展后劲的高度,切实抓好辖区内建筑业企业“走出去”工作,努力拓展我省建筑产业新的增长点,在全球打响“江西建设”品牌。

  各设区市有关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意见建议,请于415日前书面分别上报省商务厅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商务厅联系人:曾淑蓓,电话:079186246236,传真:0791-86246362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人:胡娟,电话(传真):079186225759

  特此通知。

  附件:一级建筑企业分类名单

           江西省商务厅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