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省直有关厅(局、集团公司):
当前,我省正值高温时节,又是施工高峰期,省政府领导非常关心一线操作人员职业安全,并过问广大建筑工人的防暑安全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夏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防范高温伏旱天气对建筑施工工人安全带来的不利影响,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施工现场一线作业人员人身安全和职业健康,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防暑降温责任制
要充分认识做好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查找高温安全生产管理的薄弱环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周密部署,积极做好防范应对工作。要落实值班制度,确保信息和指挥畅通。结合“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巡查,组织施工安全专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确保高温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平稳推进。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针对高温天气特点,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障在高温天气下正常施工和作业人员的安全健康。
二、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作业人员安全健康
(一)增强防暑降温意识。施工单位应做好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设高温天气防暑降温专题学习班,使施工作业人员了解防范高温中暑的基本常识,通过学习掌握有关事故预防和救援知识,增强高温天气预防中暑的安全意识和急救能力。
(二)开展“送清凉、送安全、送健康”活动。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有组织地为奋战在施工生产第一线的工人送去夏桑菊、冰糖、藿香正气水、防暑药等清凉消暑用品,使施工工人在炎炎夏日倍感清凉。
(三)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施工单位要密切关注高温天气的气象预报,严格实行“抓两头、歇中间”的避高温措施,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和休息制度,减轻劳动强度。原则上气温超过37℃,严禁11:00至16:00进行室外作业。在高温高湿度情况下,更要严控作业时间,40℃以上时段必须暂停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改善作业、生活环境。施工单位要确保施工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符合标准要求并满足防暑降温工作需要。要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不得连续加班,禁止擅自深夜加班施工和噪声扰民。对不宜从事日晒、高温作业的人员,要及时调整作业岗位。
(五)落实相关防暑降温措施。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饮水、饮食卫生和防暑降温、防疫、防中毒等工作,并为施工人员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凉茶和常用防暑药品,按照有关规定发放高温津贴。加强对易发疾病的监控,现场作业人员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时,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三、认真开展夏季高温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认真开展夏季高温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项目重大安全隐患以及防暑降温、避开高温施工的落实情况。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认真督促整改,对违反劳动保护、忽视预防、疏于管理、责任不落实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通报批评、纳入企业诚信评价,对问题严重的,要依法从严查处。
施工单位及其所属的项目部要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重点做好防中暑、防触电、防雷击、防食物中毒、防火灾等夏季“五防”工作。建设单位、监理企业要加强安全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拒不整改的应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完善预案,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加强与气象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气象预报,要建立健全预警制度,制订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做好发布高温预警后的响应工作,及时发布相关预警信息,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各类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按照预案及时处置。严格执行高温季节的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安排好高温季节的值班工作,公布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值班电话,及时、有效处理各种异常和突发情况。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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