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3年全市非国有企业中初级职称申报人员培训考试的通知
来源: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公司行办 浏览次数:3119
饶人社字〔2013〕125号
关于组织2013年全市非国有企业中初级职称申报人员培训考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非国有企业: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非国有企业高级职称实行“考评结合”的通知》(赣人社字〔2010〕154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市非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程,经研究,从2013年起,我市申报非国有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采取“考评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试对象
凡当年拟申报晋升非国有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二、培训内容及申报专业
(一)继续教育内容为科学素养与科研方法、企业文化两门课程。
(二)申报专业
根据赣人社字〔2013〕157号文件精神,非国有企业工程系列设置电子信息工程、机电工程、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环境工程、林业工程、装饰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给排水工程10个专业。
三、报名程序
(一)继续教育培训采取中级全市集中的方式,由市人才培训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初级按属地原则报名培训。
(二)今年申报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于5月2日至6月16日到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部门报名后统一上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非国有企业职称申报人员培训考试报名表(附件1)
2、两张同底一寸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及照片电子版(格式为jpg。大小为40k以下,宽度90像素,高度120像素,分辨率300像素,且相片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
3、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申报初级,则不需要提供);
4、学历、学位证书。
三、考试要求
(一)培训结束后,由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和市人才培训中心共同负责组织考试。
(二)考试以培训课程为主要内容,满分为100分。应试人员一律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四、考试成绩
(一)考试成绩的核定实行卷面分加继续教育培训分合计为个人总分的办法。具体计算方法为:卷面分数占70%,培训分数占30%。将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合格标准,总分达到合格标准及以上的人员,由市人才培训中心发给继续教育考试合格证。
(二)考试成绩当年有效,培训考试合格者方可申请参加职称评审。去年考试培训不合格和评审未通过的,今年须参加考试。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评审非国有企业专业技术资格执行《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2011年修订版)》(赣人社发〔2011〕47号)中“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师资格条件”。
(二)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诚信申报机制,各申报单位和各县(市、区)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对弄虚作假及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考试及评审的,由本人承担后果;并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赣人社发〔2011〕37号)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须将参训人员名单造册(附件2),经市职称工作办公室资格审查后,报市人才培训中心,并同时报送电子版名单。
(四)培训及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接本通知后,请尽快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进行宣传,切实做好相关报名服务工作。
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