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饶市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业务受理办事指南》的通知
来源:上饶市建设局 作者:公司行办 浏览次数:3392
关于印发《上饶市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业务受理办事指南》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市直各建筑企业:
为贯彻落实作风整治活动精神,提高行政许可办事效率,现将《上饶市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业务受理办事指南》印发给你们,望执行。
2012年5月8日
建筑业管理科业务受理办事指南
为贯彻落实作风整治活动精神,提高行政许可办事效率,现就建筑业管理科业务办理作如下调整:
一、办理事项
企业注册资本、办公地址、法人代表、经理、技术负责人、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指标变更;增加资质副本;建造师初始注册;项目经理与企业资质申报;建筑业统计;企业诚信证明等。
二、受理时间
1、企业人员指标变更—集中受理、审查、审批资质证书指标变更。
①受理初审:星期二、星期三;
②审查审核:星期四、星期五。
2、建造师初始注册—以季度为单位,2月、5月、8月、11月的5日至25日。
3、建设企业资质申报—以季度为单位,1月、4月、7月、10月的5日至25日。
4、建筑业统计——以月为单位,施工许可汇总表、建筑快报(报省住建厅)、建筑“一套表”(报统计局)每月月底前上报。
三、相关规定
1、联系人员——①市政公用园林绿化为主项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一、二级建造师:张玲玲;②非市政主项施工总承包企业:刘亚光;③专业承包为主项与劳务分包企业、监理公司、企业诚信证明、入饶企业备案、建筑业统计:张建斌。
2、网上申报——履行网上申报规定,办理事项的同时,先行网上申报,通过后,上报书面材料。
3、新办企业——执行建造师预注册制度,助理工程师职称以上人员占申报单位人员80%以上,总承包企业办公面积不少于200㎡,专业承包办公面积不少于100㎡(园林绿化与监理参照建筑标准)。
4、受理程序——县(市、区)企业办理业务,均由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集中受理后,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申报,建筑业科不单独受理企业申报;市直企业直接到建筑业科办理业务。
5、相关制度——执行行政许可“一次性告知制度”;执行“统计未报一票否决”规定;执行建造师变更“本人要求到场制度”。
本办事指南从下发之日始实施,如遇特殊情况,采用“特事特办”,更好地为企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