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两会”期间建筑安全
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局属有关单位、市直建筑施工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抓好“两会”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实现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良好开局,确保“两会”期间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扎实实抓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要进一步落实行政领导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坚决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落实措施,认真做好“两会”期间安全检查工作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两会”期间必须认真细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监控管理,重点检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脚手架、基坑、模板工程、临时施工用电、临边及洞口安全防护、安全防火等。对发现的各类隐患,必须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工程,必须停工整改直到隐患消除。
各建设单位、监理公司、施工企业要认真负起相关安全生产责任,认真开展“两会”期间安全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工程,必须停工整改直到隐患消除。
三、落实应急管理和值班制度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两会”期间应急管理和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要做好物资设备保障工作,安排好应急抢险队伍,保持信息畅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及时妥善处置。要严格执行事故专报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二O一一年三月一日